●实验室人员聘用原则
实验室实行全员聘任制,坚持竞争、择优、流动的用人机制。以学科带头人汇聚为核心,以创新团队建设为重点,倡导有序竞争和团队合作,密切关注计算科学领域前沿学科问题和国家重大需求。实行人才流动机制,建立实验室研究人员流动的核准体系,保持新鲜活力。
●实验室人员编制与工作内容
1.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由固定人员和流动(客座)人员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人员的数量应超过可容纳的研究人员总数的一半。主管部门根据实验室规模、任务和特点核定必要的专职人员,如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2.实验室所属研究人员以学科主题研究工作为主要任务,保证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目标实现的连贯性。其中,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包括学术骨干及其梯队人员,流动研究人员包括客座研究员、协议制研究人员、访问学者、博士后等;其他流动人员以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为主。
3.实验室所属实验技术人员以管理实验仪器设备、执行日常的操作与维修、维护实验室网站与办公系统为主要任务,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和开放,同时也可以参加部分研究工作。
4.实验室所属管理人员是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完成实验室的日常科研行政管理事务,依托单位应给予相应的编制。
●实验室客座流动研究人员管理
1.实验室鼓励与客座研究人员合作研究、交流经验。客座流动研究人员同属本重点实验室成员,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待遇。
2.客座流动研究人员必须遵守本重点实验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实验室的公共财物和仪器设备,服从实验室的统一管理,参加实验室的各项活动。
3.课题申请获得批准的客座研究人员应按计划来本实验室开展工作,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实验室通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并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课题完成后的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4.客座流动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必须署名本重点实验室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