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校工会〔2017〕17号
关于转发《关于征集职工发明创新项目参加
第二十二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暨第二届世界
发明创新论坛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
第22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暨第2届世界发明创新论坛(以下简称展览会)定于2017年11月23日在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征集近年来已取得专利权或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成果(新发明、新技术和新产品)项目。现将《关于征集职工发明创新项目参加第二十二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暨第二届世界发明创新论坛的通知》(泉工办〔2017〕50 号)转发给你们,请协助做好符合条件教师的动员和申报工作。
一、申报办法:由申报者自行登录中国发明网(www.cainet.org.cn)在线申报项目,具体操作如下:
1.申报者联系校工会(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95-22693306)获取登陆的账号和密码。
2.登录时,展团选择“泉州职工技协”。
3.登录后,点击“申报成人项目”,进行项目信息在线录入。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应到“我的申报项目”,找到对应的项目上传附件材料(专利证书、查新、检验报告、用户证明的扫描件和项目产品照片)。
4.请申报者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参展项目情况表”,并提供有关资料纸质版(详见附件),以及项目照片2张或图册,于 2017年9月20日(周三)前,送到校工会办公室(泉州校区:楠芬楼二层,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902室)。相关电子文档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hdgonghui@hqu.edu.cn。
二、参展费用:每个项目须缴交1500元,由申报者个人科研经费支出。申报人自行向泉州市职工技术协会帐户(账号见附件一)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与申报材料一同交至校工会。
三、获奖政策:根据泉州市总工会的有关文件,参展项目荣获全国发明展览会金奖者,可获得泉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附件:《关于征集职工发明创新项目参加第二十二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暨第二届世界发明创新论坛的通知》
教育工会
2017年9月11日
关于征集职工发明创新项目参加第二十二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暨第二届世界
发明创新论坛的通知
泉工办〔2017〕50 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泉州开发区工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系统)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工委,有关基层工会:
由科学技术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协、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中国发明协会主办,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22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暨第2届世界发明创新论坛(以下简称展览会),定于2017年11月23日至25日在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现将我市组织征集职工发明创新项目参加发明展览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览会的主题是:“发明@智造@梦想”,以激励社会大众的发明热情,营造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氛围,促进国际间交流合作。届时将有30多个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以及有关行业协会、解放军等单位组团参展,将集中展示一大批智能制造技术和发明创新成果项目,是一次国际性的发明创新和大型技术贸易交流活动。展会期间还将举办第2届世界发明创新论坛和评选奖励优秀发明成果等活动。
二、项目要求
(一)各领域的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均可参展。要重点组织节能环保、高端智能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有关的项目,以及市场前景好,贴近日常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参展。
(二)参展项目一般应从近年完成、已获得专利权或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项目中推选,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三)推荐有关药品、食品、化妆品类发明项目参展,要符合有关部委、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提供专利说明书、专利证书或技术(产品)鉴定书(或专家评审意见)、产品说明书、生产许可证等技术(产品)资料。
(四)已参加过历届发明展览会的项目,本届仍可以参展,参加宣传、展示、交易等活动。但如属于以前曾申报过评奖而在技术上无实质性改进的,不得重复申报评奖。
(五)凡有知识产权纠纷且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执法、司法部门尚未做出结论的项目,不得推荐参展。
三、展览方式
(一)制作好展板(每块宽0.9米、高为1.2米),由组织单位统一设计制作,费用由参展单位承担。
(二)参展项目应尽量提供完整的附件材料,如:查新报告,检验报告和鉴定证明等。参展项目应准备样品、说明书、简介、图片、声像资料等,直观、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性和应用前景。
(三)参展费用:每个展位可布置5个项目,每个项目收费1500元(包括项目展板制成费、项目汇编费、展位费等);每个参展项目可派1-2位人员参加;单位(个人)的技术成果项目可委托泉州市职工技术协会代理参展。
中、小学生参展项目需由县级工会或市直产业(系统)工会组织,可以把指导老师写入参展项目完成人内,参展项目费用自理。
参展费用汇入泉州市职工技术协会帐户(账号:415658364033,开户银行:泉州中国银行九一街支行),单位需要开税票应提供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
四、技贸活动
本届全国展览会既是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的展示和交流平台,也是开展技贸合作和交易的平台,各参展单位和个人在展会前须做好相关转让、许可、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参展团需在展览会期间以及会后重点推介的项目,请在“项目情况表”上特别注明。
五、评奖工作
为鼓励发明创新,促进发明成果、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中国发明协会报经科学技术部批准设立了“发明创业奖·项目奖”。展会期间,中国发明协会将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奖办法》对申报评奖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金、银、铜奖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明者协会国际联合会、国际组织(IFIA)设立的专项奖。向获奖项目颁发奖牌或奖杯和证书。
为保证质量、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本届全国发明展将实行新修订的“评奖办法”。参与申报评奖的,要按照“评奖委员会审阅技术资料目录”的要求,认真准备评奖材料及附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报送中国发明协会,另外自备一份资料由参展人员自行携带,在展会上提交评委会审阅。请各单位积极协助,做好参展的申报工作。
已参加过往届全国发明展或中国国际发明展并获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评奖,若有重大改进的可就改进部分申报评奖。
六、组织推荐
(一)本届全国发明展览会规模大,影响大,我省发明项目将由省科技厅、省总工会、省发明协会等单位联合组团参加。我市也将由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市科协和市职工技协共同征集筛选项目参加。
(二)本次征集的职工创新项目原则上优先推荐近两年来参加省、市科技进步奖、专利奖和省级“五小”创新大赛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实用性、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参加。凡在本届展览会上获奖的优秀职工创新项目原则上作为推荐参加2018年国际发明展览会的预备项目。
(三)请各县(市、区)总工会、泉州开发区工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系统)工会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把好质量关,积极做好本届展览会的展示展评和组织工作;并于2017年9月5日前将申报项目有关材料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报送到泉州市总工会职工技协中心。
(四)参展单位和个人在县级工会或市直产业(系统)工会的指导下,登陆中国发明网www.cainet.org.cn进行网上在线注册申报(用户名、密码),组团单位选择“泉州职工技协”。填写申报项目后,应上传附件材料(专利证书、查新、检验报告、用户证明的扫描件和项目产品照片)完成后,直接点击提交,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参展项目情况表”(加盖公章)和提供有关资料,以及项目照片2张或图册,于 2017年9月20日前送到泉州市总工会职工技协中心(泉州市区九一街百源大厦五楼)。相关电子文档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gonghuijixie@163.com;联系电话:22986136 ,传真:22179382。
七、日程安排
(一)11月21至22日报到、布馆。
(二)11月23至25日展出,并举办参展项目技贸活动,举办“知识产权战略论坛”和参展项目推介会。
(三)11月25日下午举行闭幕式并颁奖。
附件:
1、第22届全国发明展览会评奖委员会审阅技术资料目录
2、推荐参加第22届全国发明展览会项目汇总表
泉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附件1:
申请评奖需提供的技术资料
为使评奖委员会对参评项目有较全面的了解,请参展人员提供下述有关纸质资料,以供评委审阅(一套即可)。
一、参评项目的专利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新颖性检索报告复印件;
三、专利文件全套资料(包括专利公开说明书)。如尚未获专利权,请提供专利申请的全部技术文件。未申请专利的项目,应提供表明发明点的技术资料;
四、有关说明项目先进性的技术资料复印件;
五、有关本发明应用的用户反映材料复印件;
六、技术鉴定(验收)证书复印件;
七、新药需有批准文号,尚未取得文号的新药,应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药品评审委员会)发给的证书或初审合格证明复印件;
八、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新产品,应有该产品的卫生评价和营养评价资料复印件;
九、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方面的新产品,应有该产品的卫生评价资料复印件;
十、利用中药材做食品的新产品,应有药理作用的试验资料和安全毒理评价资料复印件;
十一、用新原料生产的化妆品和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指用于育发、染发、健美、祛斑的化妆品),应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成的化妆品安全性评审组批准文件复印件;
十二、医疗器械,应提供临床使用报告及批准证书(地市医院以上的报告)。